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入伍之后还有这些手续要办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9 点击量: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

实行学费资助

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们

还有退伍复学的同学们

别忘了还有一件事需要办理——

“学费补偿(代偿)”

01申请对象

1、在校生应征入伍;2、退役复学(保留学籍应征入伍);3、毕业(班)生应征入伍;4、退役入学的(高中当兵,退役后考入高校;高校新生退役后入学);5、当年应征入伍未取得入伍通知书的不得办理。注意: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专科、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只对专科阶段的学费进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02 申请材料报送

成功入伍后,相关材料递送至辅导员老师处,学院统一收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申请表

相关辅导员告知符合条件学生,按照附件流程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线上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手填或复印均无效)。

04申请学费补偿或代补代偿提交材料

05线上操作指南

1、线上录入信息具体操作方法(1)登录全国征兵网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学费补偿申请表,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2)点击应征入伍(男兵/女兵)

(3)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注意事项:登录账号密码同学信网账号密码一致。(用户名及密码均需学生本人提供,学校无法查询。)(4)点击“学费补偿代偿”

(5)填写相关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a.应缴学费等信息填写时注意:

应交学费总金额=每年学费*已读年限;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学生实际缴费金额;学费减免金额是因其它缘由已经减免的学费,没有的填0;申请补偿代偿项,没有助学贷款的选“学费补偿”,有助学贷款的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助学贷款的还要分别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内容;收到入伍通知书时学生身份状态,根据已经完成的学业年数来定义。如:张三,本科一年级上完后入伍,那么在校期间应缴学费就是大一所交的学费,实缴学费与应缴学费填写一致;李四,专科三年毕业后入伍,那么在校期间应缴学费就是三年所交学费的总和,实缴学费与应缴学费填写一致。应缴费总金额是入学以来所交学费总额,住宿费及书杂费不包含在内。b.申请补偿代偿类型选择:学费补偿(最高1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生/年)。有贷款学生根据贷款金额和学费金额比较,选择补偿较高方式(学费共计补偿超过实际贷款总额,则忽略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直接选择学费补偿)。2023年秋季起入伍学生至高补偿代偿16000元/年,2022年春季、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入伍学生至高补偿代偿12000元/年,2021年秋季及其之前入伍学生至高补偿代偿8000元/年。

注意事项:学校资助部门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郑州城建职业学院学院,邮编:450052, 联系电话:0371-53652664。

注意事项:家庭成员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注意事项:生源地信用贷款(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填写,选择学费补偿不需填写):贷款本金(元):按实际贷款金额填写贷款利息(元):在校生无利息,毕业生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贷款银行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账号:查看贷款合同,填写sina.com结尾的支付宝账号还款账户户名:XXX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郑州市XXX(根据自己如实填写)

注意事项:开户银行名称:中国中原银行郑州巩义市XX路支行(需填写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其余银行的一概不行)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开户人姓名:本人开户银行地区:按实际开户行填写地址开户银行地址:可拨打95588自行查阅(5)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6)表格下载打印提交之后,点击“往年报名信息”-“打印报表”。

(7)温馨提醒:

1.在校生、毕业生选择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盖章、签字、贴好照片;

2.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选择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打印。表Ⅱ填完基本信息以后即可打印,相关学费申请信息如实填写;

3.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该部分由退役复学学生去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

4.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该部分由退役复学学生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5.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出现错误、无法正常进行学费补偿,需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6.相关手续可由家长、辅导员等代为办理;

7.相关申请表请各部门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

上一条:机电工程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建档立卡制度
下一条:最新招聘启事!!!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版权所有 |  豫ICP备2021022007号-1  |  豫公网安备 2021022007号-1 号